服務
稅務服務
稅務局每年向在香港就業的個人、公司、合夥人和受託人發出報稅表。報稅表需要在該報稅表發出日的指定期限內連同相關文件遞交稅務局。部分納稅人有機會因為知識不足及繁忙的日程而導致遞交報稅表時出現錯漏或延誤情況,因此不少企業會選擇由報稅公司代勞,處理稅務事宜。

憑藉我們的專業知識和多年來為跨國公司及中小企報稅的豐富經驗,我們的專業團隊會協助及提供具體和技術性意見,並提供一站式報稅服務,以最有效的方式減輕您在行政監管規管上的負擔,讓您可以專注於業務上的規劃和發展。若想將繁瑣的報稅計算及繳稅事宜交由報稅公司辦理,您可以委任具有20年會計及代客安排審計經驗的駿安為稅務代表。
我們的報稅服務包括:
- 作為您的稅務代表
- 提供稅務規劃和建議等報稅服務,協助企業和個人循合法途徑找出減少稅務責任的方法
- 協助處理稅務局的查詢、稅務實地審查、稅務調查及進行上訴
- 準備和提交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個人薪俸稅及物業稅報稅表
- 提供個人和企業稅收規劃
- 處理個人入息課稅之申請
我們報稅公司的專業團隊經驗豐富,可以提供度身的稅務解決方案以滿足您的特定需求。歡迎您隨時隨地與我們討論。
有關報稅服務的常見問題
有客戶認為公司虧損便不用報稅。其實無論公司的營業收益狀況是盈利或虧損,當公司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利得稅報稅表(BIR51)時,都必須申報並提交。此外,若公司在該年度有利潤,但沒有收到稅務局發出的有關課稅年度利得稅報稅表,公司是有責任於該年度年結日前的4個月內,向稅務局通知公司有利潤,並要求稅務局發出報稅表。駿安提供一條龍報稅服務,為您適時處理所有稅務事宜,節省成本和時間,同時避免因不熟悉稅務條例而誤墮法網。
有客戶認為如果公司沒有聘請員工或沒有支付任何薪金或工資的話,當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僱主報稅表(BIR56A)時便不用理會。事實上無論公司有否聘請員工或支付任何薪金或工資,公司都必須申報並提交僱主報稅表。作為一間擁有20年豐富經驗的報稅公司,駿安能為您代勞一切稅務事宜,有專業會計師親自跟進並及早安排處理,讓您放心專注業務發展。
根據香港稅務條例,香港有限公司的財務報表須由香港執業會計師審核。公司在收到稅務局於每年四月第一個工作天發出的利得稅報稅 (BIR51) 表後,須連同審計報告和利得稅計算表一併提交,逾期遞交報稅表將會引至罰款。
報稅公司會按香港會計條例,為您準備完整會計賬,包括利潤表、試算表、資產負債表等,然後,再由核數師進行審核。在審核過程中,報稅公司的核數師會搜集證據,完成後便會發出核數報告。財務數據經核數過後,報稅公司會為企業準備利得稅計算表,並填妥報稅表,於期限前交回稅務局。
初創公司和中小企報稅時,應特別留意以下稅務條例。
Ø 對於在香港成立的新公司而言,第一份利得稅報稅表將在該公司註冊成立日起18個月後由稅務局(IRD)發出,而您將有3個月的時間來完成並交還給稅務局。但是,從第二份利得稅報稅表開始,您將只有1個月的時間提交。如果將稅務事宜交由提供報稅服務的公司代勞,您便可無後顧之憂,專注於業務發展。
Ø 初創公司和中小企報稅時,應特別留意報稅限期。一般稅務局會於每年4月1日向公司發出利得稅報表,若委任稅務代表處理報稅事宜,報稅限期可根據年結日申請延期:年結日為4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報稅限期為來年4月30日;年結日為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報稅限期為來年8月15日;年結日為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報稅限期為同年的11月15日。由於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關係,稅務局因應情況將報稅限期延長。您可以委任提供報稅服務的公司為稅務代表,代企業處理一切報稅事宜。
Ø 中小企報稅時須注意,所有支出和費用,只要納稅人在產生應課稅利潤時所產生的程度,都可以扣除。不超過$ 2,000,000的應評稅利潤 - 8.25%;自2018/19年度起,應評稅利潤中超過$2,000,000的任何部分 - 16.5%。
Ø 中小企報稅時須留意遲交利得稅的相關罰款。遲交利得稅報稅表可能會被罰款港幣10,000元及需要繳付三倍的稅款,並同時有機會遭起訴。為避免遲交利得稅報稅表,您可將稅務事宜交由報稅公司代勞。
Ø 我們建議初創公司和中小企報稅時,應盡早準備所需文件,因為在審計過程中,文件準備是最耗時的。